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江南app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网络    时间:2024-08-27 00:51

  江南官网app下载反映问题:安阳市滑县八里营乡塚上村222省道公路南边的商户(商户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把厕所用彩钢房直接建到房子后边的河道上,将粪便及生活污水直接排到河里。这条河流东西直接连着滑县境内的两条大河:柳青河和黄庄河,造成这两条河严重污染,臭气漫天,河两岸群众怨声载道。另外还有些商户用管道把粪便和污水排到后边河里,同样污染河水。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7月1日,滑县水务局、滑县环保局、八里营乡政府组成的专案调查组对222省道南边的商户紧邻的五干排渠河两岸区域进行了实地徒步调查,经查,滑县八里营乡塚上村222省道公路南边的商户(商户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部分商户把厕所用彩钢房直接建到房子后边的河道上(五干排渠),将粪便及生活污水直接排到五干排渠里,这条河流东西直接连着滑县境内的两条大河:柳青河和黄庄河,对这两条河造成了一定污染,现场未闻到明显的臭气味道。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自2018年7月3日开始,依据河长制属地管理原则,滑县水务局结合八里营乡政府对五干排渠河道逐段进行清理,对商户的厕所管道及生活污水管道进行了封堵,对河道上的彩钢房进行了拆除,拆除和封堵工作目前已完成。

  2、滑县水务局和八里营乡政府目前正组织机械和人力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打捞,对河道内的淤泥进行清理。因为河道树木多,影响施工,需要对部分树木做采伐处理,已协调李冢上、肖冢上村正在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同时需要对五干排渠分段排水,需治理段河道长度约有1公里长,预计垃圾打捞和河道清淤工作全部结束需要8天时间,即2018年7月12日全部完成。

  3、沿五干排共计69家商户房子均属于违章建筑,但由于建成时间较长,现八里营乡政府正在做安置工作。2018年7月5日,水务局和八里营乡政府已结合乡城镇规划制定了相应的强制拆迁方案,计划2018年7月12日打捞和清淤工作基本结束后,开始要求商户7天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依规。目前执法活动由水务局、八里营乡政府、公安部门正在组织实施。

  反映“安阳市滑县王庄镇222省道(长虹大道)与长虹渠交汇(邢邢村、耿庄村、莫庄村)处砖窑厂,大片良田被挖2米深烧制黏土砖,曾被电视台曝光,今年开始死灰复燃,且变本加厉。”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反映“安阳市滑县王庄镇222省道(长虹大道)与长虹渠交汇(邢邢村、耿庄村、莫庄村)处砖窑厂,大片良田被挖2米深烧制黏土砖”的问题,反映的区域共三家砖窑厂,分别是:1、滑县王庄镇环保节能建材厂,位于王庄镇莫庄村、邢行村,法人代表:邢彦涛,于2008年4月9日、2015年8月27日分别批准项目用地,2016年12月15日通过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批复,文号:滑清改【2016】228号;2、王庄镇建民环保节能建材厂,位于王庄镇耿庄村,法人代表:耿电川,于2008年12月28日批准项目用地,2007年10月12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安环建表【2007】222号,2010年11月26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文号:安环验(然)【2010】25号;3、滑县宏达新型环保建材厂,位于王庄镇董村,法人代表:赵红彬,于2008年12月28日批准项目用地,2016年7月1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滑环建(然)表【2016】08号,2016年11月23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文号:滑环生态审【2016】14号。根据《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黏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的墙体材料。非黏土类烧结制品是以粉煤灰、页岩、煤矸石为主要原材料,经粉碎、搅拌、挤出成型、干燥、焙烧而制成的一类新型墙体材料。我县新型墙材企业烧制的成品砖符合国家标准GB5101-2003(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的普通砖),非传统意义上的黏土砖。经现场对滑县王庄镇环保节能建材厂、王庄镇建民环保节能建材厂、滑县宏达新型环保建材厂进行检查,三家新型墙材厂未发现新增土源情况,土堆上已长草。经调查了解:1、滑县王庄镇环保节能建材厂,土源为2014年11月份滑县垃圾处理厂开挖的垃圾处理坑;2、王庄镇建民环保节能建材厂,土源为2015年卫河清淤、开挖垃圾场所存泥土;3、滑县宏达新型环保建材厂,土源为升级改造前遗留、该村原赵法国墙材厂拆除后,经村委会协调,为了将拆除后的墙材厂进行复耕,将遗留土源送到滑县宏达新型环保建材厂进行再利用。安阳市滑县王庄镇222省道(长虹大道)与长虹渠交汇处,地处王庄镇、小铺乡、浚县三地交界处,因省道306沿线施工,在该处就地取土用于填充路基,采取边取边复耕的办法,现已对该处土地进行复耕。信访人反映“(邢邢村、耿庄村、莫庄村)处砖窑厂取土烧制黏土砖”情况不属实,“安阳市滑县王庄镇222省道(长虹大道)与长虹渠交汇处取土”情况属实。

  针对反映“曾被电视台曝光”的问题,2014年12月砖窑厂被电视台曝光情况属实。随即我县对全县砖窑厂实施了综合整治,拆除全部轮窑生产线年下半年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6年陆续开始建设、生产。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反映“今年开始死灰复燃,且变本加厉”的问题。为严厉打击非法取土行为的发生,2017年5月15日,滑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挖沙取土行为的通告》(第9号),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不定时的对新型墙材企业生产备料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对取土行为进行治理,在检查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砖窑厂在农田里取土现象。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要求县国土局会同属地人民政府抽调人员采取5+2、白+黑的巡查值班制度,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并组织人员深入村庄及田间地头宣传取土对于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加大对群众的法律意识培训。同时要求属地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反映情况:安阳市滑县焦虎乡双沟村西北角1-2公里,有个聚鑫铸造有限公司,老板叫邓修利(焦虎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有除尘设备但是一直没用,使用燃煤锅炉,粉尘大,噪音大。投诉人多次向滑县环保局反映无人处理,并且12369热线工作人员称自己单位晚上没有夜查人员。

  调查情况:经查信访人员反映情况属实。滑县聚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焦虎镇双沟村村西,法人代表王会昌,负责人刘建武。该厂于2011年5月通过安阳市环保局办理了环评手续,2016年10月通过了验收和审批。

  一、针对反映“安阳市滑县焦虎乡双沟村西北角1-2公里,有个聚鑫铸造有限公司,老板叫邓修利(焦虎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的问题:滑县聚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焦虎镇双沟村村西,法人代表王会昌,负责人刘建武。

  二、针对反映“有除尘设备但是一直没用,使用燃煤锅炉”的问题:该厂按照生产工艺,生产时环保设施必须同步运行,不存在环保设备不使用的问题;经核查厂区内没有燃煤锅炉。

  三、针对反映“滑县聚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粉尘大、噪音大”的问题:该厂2016年10月13日经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生产能力符合铸造行业三类区准入标准。该厂在生产过程中,燃烧和砂处理工序会产生大量粉尘:1、叠加式热风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有旋风+综合湿法除尘器二级除尘系统;2、在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有布袋式除尘器;但是不排除在其他生产工序中由于生产管理不规范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粉尘。该厂东、西、北均为农田,南侧为村间道路,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周围距离最近的村庄是东南侧574米处的小双沟村,经过距离衰减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小,但是不排除对附近村民也会造成影响的可能。

  四、针对反映“投诉人多次向滑县环保局反映”的问题:滑县聚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2018年共被投诉举报四次。

  五、针对反映“多次反映无人受理”的问题:滑县聚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2018年共被投诉举报四次:1、2017年5月23日向省环保厅(编号817)举报该厂没有环保设备,非法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冲天炉未燃烧,浇筑模具处于冷却状态,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齐全。2、2017年5月23日向县委县政府督察局(滑环[2017]74号)举报该厂没有环保设备,非法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厂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齐全,未生产。责令该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3、2017年12月24日经省环保厅举报件编号330举报该厂粉尘、噪音污染大,滑县环保局监察五中队接到举报件后,立即派执法人员会同焦虎镇分管领导对该厂进行检查,经现场勘查该厂未生产,未见近期生产痕迹,责令该厂负责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的管控措施。4、2018年6月23日晚6:30滑县环保局信访维稳办接到电话举报该厂现在开炉生产,滑县环保局监察五中队接到举报件后,立即对该厂进行核查,未见生产,大门锁闭。2018年6月23日晚8点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对该厂进行彻查。

  六、针对反映“12369热线工作人员称自己单位晚上没有夜查人员”的问题,滑县县纪委对12369热线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该工作人员并未说过自己单位晚上没有夜查人员,是举报人自己说的。

  滑县聚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粉尘大噪音、多次向滑县环保局反映”情况属实。“不使用环保设施,使用燃煤锅炉生产,噪音扰民的行为,多次反映无人受理,12369热线工作人员称自己单位晚上没有夜查人员”情况不属实。

  3、为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类似问题,要求焦虎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频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反映情况:反映“当地环保局在检查时只管罚钱,只要看见有干家具的就罚钱,不管是否有污染。给环保局交钱的可以干没交的不能干。投诉人认为不应该这样盲目的罚钱,对小型企业不公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针对信访人反映“当地环保局在检查时只管罚钱,只要看见有干家具的就罚钱,不管是否有污染”的问题。经调查,根据职责要求,滑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负责对辖区内企业不定期进行巡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视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2018年滑县环境保护局共对6家家具制造厂进行了立案处罚,其中5家是没有配套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1家是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没有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核查组随即抽查了河南志趣轩家具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南德瑞居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两个企业,河南志趣轩家具设计有限公司,法人:严书宝,厂址:半坡店乡工业园区,2017年10月份建厂,主要做旧家具修复。严书宝说2018年4月份,其因家里装修需要家具,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厂里临时加工家具,被环保局查住并处罚款两万元,严书宝自己到银行交的罚款,有票据;河南德瑞居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法人:张德培,厂址:半坡店乡古柳树村,原来名叫祥瑞居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无生产经营手续,2017年4月,正式更名为河南德瑞居古典家具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关的生产经营手续及环评手续。张德培说,在其经营古典家具厂期间,环保局多次到其家具厂检查,未对其进行过处罚,只要求并指导他对企业进行整改,添加设备等。除了随即抽查企业情况,核查组还询问了环保局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企业调查走访和询问,均未发现“环保局在检查时只管罚钱,只要看见有干家具的就罚钱,不管是否有污染”的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给环保局交钱的可以干没交的不能干”的同题。经查,环境保护局在工作中只涉及排污费、行政处罚两种收费项目,排污费已于2018年元月费改税,由税务部门征收。在环评办理、验收过程中是环评公司、检测单位、验收公司等中介单位收取企业的费用江南app,与环境保护局无关,环境保护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核查组通过走访企业和询问,未发现“给环保局交钱的可以干没交的不能干”的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环保局这样盲目的罚钱,对小型企业不公平”的问题。经查,滑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相关情况及违反的法条报到环保局法制科,由法制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现行环保法律法规中规定确定处罚,需要移交公安机关的移交公安机关,需要罚款的根据法律法规视情节处罚,与企业的生产规模没有直接关系。核查组通过走访企业和询问,未发现“环保局盲目的罚钱,对小型企业不公平”的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法人了解法律,理解支持环保执法工作,要求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力争群众理解满意。

  反映情况:安阳市滑县焦虎乡小马村,1、村东头有家废旧塑料加工厂,老板叫杨令,占用耕地,给当地政府每年都交费,等检查走后再把设备拉回来继续生产,该厂老板用村里的喇叭吆喝恐吓举报的人。2、该村西头过一个桥桥西路南,有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占用耕地,挖渗坑污水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

  一、针对反映“焦虎镇小马村村东头有家废旧塑料加工厂,老板叫杨令”的问题,经查该厂名称是滑县焦虎镇小马村环宇新型材料厂,位于小马村村东,负责人杨令。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针对反映“是滑县焦虎镇小马村环宇新型材料厂占用耕地,等检查走后再把设备拉回来继续生产”的信访问题,属重访件,于6月11日已处理到位,并上报通过审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在滑县电视台及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当时信访人反映后,案件查办组亲临现场核查,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停止供应生产用电,达到了“两断三清”标准。

  三、针对反映“给当地政府每年都交费”的问题:焦虎镇纪委分别对焦虎镇政府村镇国税分局局长耿晓峰、滑县地方税务局焦虎第七分局副局长张振林、焦虎镇工商所所长王京府、焦虎镇政府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邓修利进行询问调查,经询问调查上述部门均未收取过该企业的相关费用;对小马村环宇新型材料厂负责人杨令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该厂负责人杨令未向焦虎镇政府缴纳过任何费用。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四、针对反映“该厂老板用村里的喇叭吆喝恐吓举报的人”的问题,焦虎镇人民政府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如下:杨国强之子杨令因对群众举报不满,到小马村支部委员王绍飞家中把其保管的村室钥匙取走,在高音喇叭中公开辱骂、恐吓举报人。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五、针对反映“小马村西头过一个桥桥西路南,有家废旧塑料加工厂”的问题,经查该厂名称是焦虎镇小马村王红光塑料厂,位于小马村村西,负责人王红光。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六、针对反映“王红光塑料厂挖渗坑污水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的问题,焦虎镇政府已于2017年5月14日已对其进行拆除取缔,目前厂内无设备及原料,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未发现渗坑。2018年6月11号现场检查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马村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业用水)”,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七、针对反映“王红光塑料厂占用耕地”的问题,滑县国土局测绘队已现场勘查,该厂用地为基本农田,2009年房屋已建成,当时农村用地管理不太规范,由于不符合现在土地综合规划,目前已对该厂违法占用土地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编号:滑国土监(2018)23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有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要求王红光塑料厂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有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为确保辖区内不出现此类环境问题,要求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焦虎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组负责”的工作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频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问责情况:由于小马村支部委员王绍飞疏忽大意,对村室钥匙看管不严,致使杨令利用村委会的高声喇叭公开辱骂、恐吓举报人,造成恶劣影响,经焦虎镇委员会研究,给予小马村支部委员王绍飞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杨令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茶店镇大峪村和原康镇柏尖沟村交界处,约有120多家养猪场,粪便直排湘河内污染水源,破坏土壤,臭气熏天,多次投诉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目前,茶店镇与原康镇交界处共有畜禽散养户75家,猪存栏9250余头、鸡存栏2000余只。经现场核实,部分散养户由于采取湿清粪方法处理养殖粪便,造成养殖废弃物外排河道,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林州市政府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要求,决定对75家散养户进行取缔关闭,6月8日已对上述散养户全部采取了断电、断水措施,截至目前已出售转移猪6200头、鸡2000只,全部存栏畜禽于6月15日之前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1.对茶店镇党委书记纪军法、原康镇镇长吕澎亮、农牧局副局长赵兴林进行约谈。

  2.对茶店镇主管环保副职赵保庆、原康镇主管环保副职郭学伟予以诫勉谈线.对农牧局畜牧经济科科长付保敏政务警告。

  4.对茶店镇大峪村党支部书记侯志云、原康镇大安村党支部书记牛新奇予以党内警告。

  5.茶店镇对网格员侯学金、王改枝予以辞退,原康镇对网格员牛冬青予以辞退。

  反映情况:安阳县永和镇中创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环评与生产能力不符,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直排。

  (一)关于“安阳县永和镇中创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环评与生产能力不符”的问题反映不属实。该公司年产100吨双氯芬酸钠项目2016年通过现状评估及专家评审,2016年12月15日安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经现场检查并核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与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相符,没有发生改变。

  (二)关于“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直排”的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的生产废水为缩合、酰化车间碱性废水和双氯芬酸钠粗品水洗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洗漱用水。按照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企业废水综合治理后回用不外排。现场检查发现,缩合、酰化车间碱性废水和双氯芬酸钠粗品水洗废水及生活废水全部通过管道进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A/O处理后送入浓缩蒸发设施,去除盐分后全部回用于各工序洗涤及场地洒水和绿化,与现状评估要求相符,不存在废水外排现象。经现场对该公司厂区四周进行检查及之前对该公司的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废水外排口,也没有废水直排现象。

  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南浦村,村干部在村内有一个养猪场,臭气熏天,之前投诉已经处理,但是化粪池没有清理掉。乡政府干部包庇村干部,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南浦村,村干部在村内有一个养猪场,臭气熏天,之前投诉已经处理,但是化粪池没有清理掉”问题。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南浦村”应为“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南坡村”。经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负责人为南坡村村民牛全喜,不是村干部。该养猪场原有存栏母猪5头,新进仔猪15头,属家庭式养殖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养猪场)。前期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转办件后,按照有关规定,该养殖户已于6月20日上午搬离居民区,储粪池和污水池已于6月22日全部抽干清理。6月22日下午,区畜牧中心对该养殖户进行了专业防疫。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现场已不存在臭气熏天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安区委、区政府责成龙安区畜牧中心、马投涧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养殖户的日常监管,严格执法。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陵阳镇水磨山村,电厂把粉煤灰堆放在对面的山上,长期污染水磨山村的老百姓。有人检查时就把山上的路都封了,过后正常通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电厂应为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的粉煤灰为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产生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企业内部固定的干灰库内,粉煤灰的主要用途为生产水泥的配料和搅拌站混凝土的配料。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林州市得安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粉煤灰渣膏承包项目合同,由得安工贸公司将大唐林州热电粉煤灰作为商品出售给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盛龙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综合利用;2017年11月16日,林州市得安工贸有限公司与林州市邦德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处置运输协议,由邦德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时使用专用车辆直接灌装,运送至综合利用单位进行处置。

  信访人反映的粉煤灰堆放地址为林州市陵阳镇水磨山村金牛山,林州市邦德运输有限公司在金牛山北侧建设了3万吨粉煤灰仓储项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于2018年1月22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建有3500平方米全封闭仓库一座,在提升机部位安装袋式除尘器一台。

  经对金牛山进行全面排查,不存在封路问题,也未发现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污染现象。

  反映情况:北关区柏庄镇政府领导合海金包庇企业不作为,应该关闭的“散乱污”印花企业没有关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合海金实名叫和海金,现任柏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主管该镇经济及环保工作。北关区柏庄镇区域内存在多家“散乱污”印花作坊。2017年3月至6月,北关区柏庄镇按照市、区环境污染指挥部总体安排,进行了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柏庄镇区域内60家“散乱污”印花作坊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因小印花企业工艺和机器设备简单,很容易出现反弹。如2018年5月10日,在环境污染防治巡查工作中,发现花村店村东一手版印花作坊,立即组织力量对其设备进行了拆除移走,但6月3日晚,在环保巡查中发现该厂房内又在安装印花设备。为防止反弹,柏庄镇组织镇、村干部加大了对“散乱污”印花作坊排查力度,加强巡查力量。对小印花作坊,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并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生产设备。

  关于和海金同志包庇企业问题:北关区柏庄镇委员会调查组人员,通过走访、谈话、现场检查,未发现和海金同志包庇企业不作为问题。群众来电反映: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政府领导和海金包庇企业不作为,应该关闭的“散乱污”印花企业没有关停问题不属实。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我们是安阳市北关区盘庚街辉龙城市家园小区、滨河国际花园小区、造纸厂家属院、豆腐营居民楼的居民,反映北关区殡仪服务站无证经营,长期扰民一事。1.北关区殡仪服务站属长期无证经营。2.整天整夜的哭声、喊叫声、鞭炮声,高音喇叭和乐队整天整夜扰民,噪声严重扰民。3.每天燃烧的各种逝者衣物、烧纸等对空气污染严重。4.平原桥和东风桥北附近,近年新建了几个小区和学校,居民人数剧增,造成该路段经常堵车,每天需要交警疏导,殡仪服务站路边经常随意乱停车,出殡是早上高峰期,道路经常被堵死。5.该殡仪服务站隶属北关区南漳涧村集体经济财产,2002年投入使用,这么多年无证经营收费,没有正规账务,没有审计和税务监督,很容易孳生腐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北关区殡仪服务站(纪念堂)是南漳涧村于2002年响应国家殡葬改革的号召,为节约耕地,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方便居民办理殡葬事宜,经原郊区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目前存放骨灰1500余个。建立之时,周边偏僻荒凉,尚无居民小区。2004年以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周边陆续建成辉龙城市家园、滨河花园、豆腐营居民楼等小区。因此,北关区民政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为该殡仪服务站(纪念堂)办理换证手续。

  2016年以来,该殡仪服务站(纪念堂)制定了相关制度,采取禁止吹唱班和乐队进入纪念堂,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在纪念堂内大声喊叫、划拳、关闭食堂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该地方属于禁燃区,禁止燃放鞭炮;禁止办理殡仪服务时焚烧花圈、衣物等物品,减少空气污染等措施;交警部门积极疏导,避免交通拥挤现象的发生。殡仪服务站(纪念堂)属于承包经营,承包方每年向南漳涧村委会交纳承包费,配有专职会计和出纳负责财务管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要求南漳涧村委会切实加强对殡仪服务站(纪念堂)的管理,制定落实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两名行政执法队员每天进行巡查,发现环境违法现象,及时制止并给予处罚。殡仪服务站(纪念堂)制定了《关于落实环保要求提倡文明祭奠的通知》,并制作成展板,在殡仪服务站(纪念堂)内广泛宣传。纪念堂制定了“六不准”制度,即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焚烧花圈、不准焚烧衣物、不准使用音响播放哀乐、不准喝酒划拳、不准使用吹唱班。并在死者进入殡仪服务站(纪念堂)时告知家属,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殡仪服务站(纪念堂)门外停放车辆的管理,使车辆有序停放,避免影响交通。

  下一步,北关区将督促南漳涧村委会做好纪念堂搬迁的准备工作,积极寻找适合建设殡仪服务站(纪念堂)的地址,对殡仪服务站(纪念堂)搬迁费用进行预算,待条件成熟时进行搬迁。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西子针村村民,长期以来深受水泥厂噪声和粉尘的危害却得不到解决。在得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举报电话后,该村村民于第一时间拨打了举报电话,谁知当地政府却以问题“不属实”结案,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并提出疑问:1.安阳中联水泥厂既然已达标,为何每次环保督察时就停产。(2016年8月,第一次环保督察时就停产一个月;这次又是从2018年6月1日停产到7月1日)。2.为何粉尘排放达标,铁渣片却飘落得到处都是,灰黑色的粉末又作何解释?3.周围邻居都因噪声超标而搬迁,长长的一条街,只剩下2家。4.中联水泥厂又扩建水泥仓,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之前24小时施工。2016年9月26日,安阳县环保局受理信访案件时,群众曾要求测量中联水泥厂的机器正常运转时噪声,时至现在,监测报告都是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

  1.信访人反映的两次停产,2016年8月因洪涝灾害等原因停窑15天;2018年6月1日起,河南区域范围内的14条熟料生产线个月,均与环保督察无关。2.信访人反映铁渣飘落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已于2017年9月按要求整改到位。3.信访人反映的“一条街只剩2家没搬迁”问题基本属实,其中1家属于领取20%搬迁款后放弃搬迁诉求户,另1家属于搬迁工作结束后于2014年私自新建住房户。4.信访人反映的“扩建水泥仓”问题基本属实,不存在环保违规现象。5.反映“不知情的情况下监测”问题基本属实,监测规程中没有硬性要求群众参与。为进一步减少群众疑惑,下一步的监测将主动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全程参与。

  反映情况:位于安阳市殷都区前皇甫村的安阳兆通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与居民住宅房仅隔4米宽的一条小路,噪声太大,夜间作业频繁。另外厂房过高,影响居民采光,多次举报未有结果。

  1.安阳市兆通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为生产汽车轻量化用钢的企业,有环评审批手续。所有生产工序均在标准化厂房内进行。接到该案件后,监测部门进行了噪声监测,噪声监测数据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符合环评要求。企业存在夜间生产的事实,环评文件中对该公司昼夜生产没有限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昼夜生产的情况属实。虽然噪声能达标排放,但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2.该公司在建厂时,安阳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对其出具进行日光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殷都区环保部门会对该公司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2.封闭车间内作业的生产设备,加强保养维护;物料装卸指定地点,远离北侧居民区,禁止职工粗暴作业,降低生产噪声源强度。

  3.在封闭车间的基础上,在厂区北侧安装隔音墙,种植高秆植物,使噪声传播强度衰减到最低。

  反映情况:信访人反映,国家下力气要求钢铁生产去产能,明令禁止不准新扩建高炉,而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却又在建高炉,这违背国家去产能政策。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北关沿河居民区内,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属个体企业,正在新建380立方米高炉1座,可能会污染周边几百户居民。

  1.反映违背国家去产能政策相关情况不属实。安阳县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年产40万吨铸造生铁企业。该企业生产铸造生铁项目经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立项,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验收,取得了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进入了工信部《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该公司相关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行政手续齐全。根据工信部公告,该公司年产40万吨铸造生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违背国家去产能政策。

  经调查,该公司厂区内只有一座380立方米高炉(原审批过),正在对该高炉进行大修,并非新建。

  反映情况:2018年3月,举报人举报林州市姚村镇上陶村沥青碳素厂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省环保厅人员进行了调查。林州市姚村镇政府人员说该企业气体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导致省环境保护厅人员到实地调查并未了解到实情。该企业排放的有毒气体对周边农作物及附近村庄的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特别是对周边的果园造成严重的污染伤害。该厂将有毒废物埋在地下,对土地水源严重污染,将有毒污水直接排放流入洹河下游水域,直接影响下游区域的人畜用水质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上陶村沥青碳素厂”为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位于林州市姚村镇上陶村西。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是碳电极,年产规模6000吨,生产工艺为破碎成型-焙烧-加工-产品,主要生产设备为2座18室环式焙烧窑、成型机及机械加工设备。按照环评及碳素行业污染治理规范要求,该企业在破碎成型工段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和电捕焦油器,焙烧工段配套安装有电捕焦油器+脱硫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工工段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截至目前,未发现该企业在线数据有超标现象。

  该企业用水工段为成型工段,是为了防止成型生坯发生变形而需用水对生坯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有直排迹象。该企业产生的废物为煤焦油,设有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台账健全,并与有处理资质的河南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从去年生产至今,产生的煤焦油均存放于危险废物储存场所。

  经林州市林业局调查,企业周边果园苹果树生长、结果正常。经林州市农牧局调查,企业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异常现象。林州市疾控中心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全市各个行政村采水检验,经查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上陶村及上陶村洹河下游相关村庄资料看,居民生活饮用水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存在饮用水污染现象。林州市疾控中心于2018年7月1日上午分别对该企业院内生活用水和洹河下游赵家河村居民赵志平家生活饮用水各采一份进行检验,检测结果达标。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朝阳商务酒店在后院二层楼的一层东边没有相关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开办了三间洗衣房,污水乱排放,且紧挨朝阳花园小区居民楼下,院内放了一个高音喇叭,噪声非常扰民。每天从早上6时到24时,不停地洗衣,且该洗衣房有异味,居民每天都不敢开窗户,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官官相护,互相推诿。这个不该在小区内存在的洗衣房,目前一直在开,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林州市朝阳商务酒店位于林州市红旗渠迎宾大道与龙安路交叉口东南角,始建于2010年3月21日。经营范围:旅客住宿、餐饮。因该宾馆内部清洗床上用品需要(不对外)。2017年12月利用宾馆院内的三间库房安装了一套洗涤设备,水洗时添加的洗涤剂为洗衣粉和柔软剂。该宾馆洗衣房未办理相关手续,洗涤废水排入林州市市政管网。该洗衣房的洗衣机及排气系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目前已对该洗衣房进行关闭。在宾馆楼顶有林州市人防办安装的四个喇叭,用于防空警报,按照国家要求每年的9月18日会使用一次,平时非紧急情况下不会使用。

  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商都路断头路三家庄段路面坑凹不平,遇到过车或大风天气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该举报件属实。该路段地处商都路北头三家庄村,为村内道路,路面为土路,该路为断头路,建有路墩,汽车无法通行。据了解,早在2000年,计划将该路向北打通,延伸至文峰大道,但因拆迁补偿等问题搁置。2017年7月,我区规划了龙安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先建后拆,拟将三家庄村等14个行政村整体安置到规划中的“两河新城”,为避免重复建设,该道路没有进行重建。

  处理及整改情况:本着解决群众环保信访问题,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由龙安区东风乡政府按照10厘米厚砼面标准对该路段进行修缮,目前正在紧张施工,7月底之前修缮完毕。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茶店镇路家庄村有一个养猪场,苍蝇满天飞,粪便到处流,环境极其恶劣,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路家庄村位于林州市茶店镇东部。目前,全村共有畜禽养殖场22家。其中,养猪19家、存栏3843头,养鸡1家、存栏1600余羽,养羊2家、存栏95只,均属于禁养区,部分养殖场存在养殖粪便外排现象,存在苍蝇多、气味难闻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林政〔2016〕27号)规定,林州市决定对茶店镇路家庄村禁养区内的22家养殖场进行关闭,确保8月20日之前关闭到位。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中国建设银行和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学府花园社区、林虑社区等单位生态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无人监管,因此造成林州市区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百姓长期受到侵害,直接影响了市容,给“双创”工作抹了黑。

  1.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问题。2018年6月该银行开始进行装修,现场存在脏乱现象,目前已经进行了清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同时,中国建设银行住宅小区有住户占用公共绿地,堆放防腐木等材料,目前已经全部清理。

  2.关于“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学府花园社区、林虑社区等单位”问题。

  经调查,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有环卫办,共聘用环卫工人105名,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并每天进行检查和督导。该街道办同时安排有网格员121人,负责各自网格内环保等工作的监督。经现场查看,该街道辖区环卫保洁工作管理中还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部分区域环卫保洁不到位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学府花园社区”应为学府花园住宅小区,位于林州市龙山中路35号,共有350户住户,由林州市学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经现场查看,该小区环卫保洁比较规范,但是存在垃圾收集箱破损、垃圾倒箱外等问题,7月3日已经对该小区破损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新安放垃圾箱10个。

  信访人反映的“林虑社区”属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管辖,经排查,林虑社区内无常年积存垃圾,但是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2日,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要求该街道环卫办切实加强管理,加大辖区环卫保洁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工作人员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杂物和垃圾,确保区域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对振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伟进行约谈,对向阳街网格员袁爱香进行约谈,对振林街道南关村村委会副主任崔邕笙进行约谈。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安阳市委、市政府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要求重点治理河流之一的万金渠上的非法建筑在2018年5月28日前进行拆除,但2018年6月13日向西拆除作业时,违建物主人谢某公然霸占万金渠河道上公共厕所(已进行改造)及违章建筑,阻挠拆迁并撕毁政府工作人员下发的违建通知书。

  1.被举报人谢某在万金渠(安康路东段)北岸陆续私自建设违法建筑近千平方米,并且无任何建房审批手续。其中包括霸占原公共厕所部分。

  2.2018年5月30日,区有关单位第二次对万金渠两侧15米内违法建设下达违建整改通知书。当向谢某下达通知书时,谢某以各种理由拒签违章建筑整改通知书,并从工作人员手中抢走通知书撕毁,阻挠拆迁。

  处理及整改情况:调查结束后,鉴于当事人谢某夫妇年龄较大,为了避免意外事件发生,区政府将采取以下解决办法:1.制订对谢某违章建筑的拆除整改方案。2.进一步做好谢某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配合拆除。目前,各项措施同时落实中。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1.安林转盘东南角中国建设银行大门两侧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异味儿污染;2.龙山路35号学府花园垃圾箱破旧不堪,车辆难行,绿化不管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居民居住在蚊蝇滋生的环境中,大风天尘土飞扬;3.太行路48号太行宾馆长期以来环境、安全、卫生秩序无人监管,垃圾堆离家属区两三米,异味儿难闻,蚊蝇滋生。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安林转盘东南角中国建设银行大门两侧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异味儿污染”问题。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中国建设银行位于林州市龙安路与桃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2018年6月开始装修,由于装修初期为拆除工程,现场存在脏乱现象。

  2.关于“龙山路35号学府花园垃圾箱破旧不堪,车辆难行,绿化不管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居民居住在蚊蝇滋生的环境中,大风天尘土飞扬”问题。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学府花园为林州市学府花园住宅小区,目前共有350户住户,由林州市学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经现场查看,该小区管理、保洁均比较规范,但是存在垃圾箱破损、垃圾倾倒箱外、部分绿化区损坏等问题。

  3.关于“太行路48号太行宾馆长期以来环境、安全、卫生秩序无人监管,垃圾堆离家属区两三米,异味儿难闻,蚊蝇滋生”问题。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太行宾馆安全和消防工作由公安部门长期监管,目前,该宾馆每天营业收入不足百元。该宾馆外部卫生、家属区卫生由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居委会进行监督和管理,家属区的垃圾清运由专人负责,每周清运一次。同时,社区在该家属区出口处专门配备了密闭垃圾箱,方便住户倾倒垃圾,并安排专人负责清运。经现场查看,存在管理不规范,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1.对中国建设银行大门两侧装修杂物进行了清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2.对学府花园住宅小区破损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新安放垃圾箱10个,同时责成物业公司对损坏的绿化区进行了再次种草绿化。

  3.责令太行宾馆家属区保洁人员加强管理,及时对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小区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对振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伟进行约谈,对向阳街网格员袁爱香、林虑社区网格员陈吉明进行约谈,对振林街道南关村村委会副主任崔邕笙进行约谈。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河顺镇上坡村、上庄村有十几家养猪场,离村子很近,污染了水源,臭气熏天,多次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林州市河顺镇上坡村共有16家养猪场,存栏3600余头。信访人反映的上庄村为上坡村的一个自然村,共有12家养猪场,存栏2700余头。经现场查看,部分养猪场存在养殖粪便外排现象,存在苍蝇多、气味儿难闻问题。2013年开始,河顺镇上坡村饮用水改为河顺镇水厂集中供水,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林州市河顺镇上坡村16家养猪场均属禁养区内,2018年6月22日,林州市河顺镇已经对各养猪场下达《禁养区养殖场停养通知单》,养殖户都已经签字确认,确保8月25日之前关闭到位。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磊口乡中后村北边有几家养猪场,紧临该村吃水池,占用集体土地,无任何手续,气味儿难闻,苍蝇乱飞,污染环境。投诉人要求取缔这些养猪场。

  反映的几家养猪场实为磊口乡中店村北4家养猪场。该4家养猪场占地为该村废弃砖厂(集体土地),为当时村“两委”规划的养殖小区,4家养猪场均获得中店村村委会的许可。该4家养猪场为散养户,均达不到规模养殖的标准。村民吃水池建在高于养猪场十多米的土岸上,不影响吃水池的饮用安全。养猪场外有粪污堆存,有明显恶臭,气味儿难闻。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磊口乡政府监督4家养猪场清除场区内外粪污,铺撒石灰消毒,消除环境污染。已整改完毕。

  2.责令磊口乡政府监督4家养猪场建设粪污存储设施,限期7月30日之前完成。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安阳市殷都区钢三路与医东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安阳经贸院南),万金渠河道上有违法建筑,根据中央治理黑臭水体要求,安阳市万金渠管理处要求于2018年5月28日进行拆除,6月13日对东边进行拆除,但建筑户谢某拒绝拆迁,对梅园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下达的通知书进行撕毁,至今没有拆除。

  1.被举报人谢某在万金渠(安康路东段)北岸陆续私自建设违法建筑近千平方米,并且无任何建房审批手续,其中包括霸占原公共厕所部分。

  2.2018年5月30日,区有关单位第二次对万金渠两侧15米内的违法建筑下达违建整改通知书。当向谢某下达通知书时,谢某以各种理由拒签违建整改通知书,并从工作人员手中抢走通知书撕毁,阻挠拆迁。

  处理及整改情况:调查结束后,鉴于当事人谢某夫妇年龄较大,为了避免意外事件发生,区政府将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安阳钢铁公司厂区内,黄牌超标排放汽车数量不详,少则十几辆,都是安钢运输公司国有车辆,由个人承包,负责运输大件货物,从一个分厂到另一个分厂,从一个车间到另一个车间,空气污染很严重。平时如遇到环保检查,他们都把车停在厂区里边的最东边和最北边的角落里。环保检查验收多次,他们都能提前知道,厂区很大,方圆十几平方公里,如不暗查是查不到的。1.个人承包公家的车,引发的权钱交易难免人都心知肚明。2.2017年,厂区致人死伤事故几起,都私下解决。3.要求外地人员暗查,他们平时自居安钢是政府保护单位,这些小污染没事,或者是走走过场。

  1.2017年以来,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废104台黄标车,已经进行封存停驶(厂区停车场内)。目前,全公司内部转运车辆267台,其中29台于2008年前购置,但车况良好,尾气检测能够达到要求。2.安钢内部转运任务没有承包给外部其他公司或个人。安钢运输公司国有车辆驾驶员均为安钢在职职工,没有承包给个人使用。3.安钢集团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公安部门均出现场认定,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不存在私下解决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1.对报废封存停驶的104台黄标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尽快履行报废手续后进行拆解。

  2.对仍运行的29台内部转运车辆,安钢集团将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15台,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

  3.针对厂区外部业务运输车辆,安钢集团已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要求和管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近期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一家煤化工污染企业在李珍村村东方向3公里处架接高压电线、修路、挖坑等,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侵占来信人承包林业区,直接破坏了生态环境植被。2018年6月21日上午,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杨天祥收到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通知,停止施工,处理破坏林业区生态环境植被问题,但施工方仍然违反殷都区林业局通知,继续非法施工。

  1.该问题属于重复举报,为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批D081号交办问题。2018年6月19日,案件交办殷都区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调查组于6月20日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发现面积346平方米林地(属村集体宜林荒山荒地,未对外承包)被河南鑫磊能源有限公司架设杆塔时破坏,随即当场要求施工单位对破坏的林地进行回填并将覆盖林地的石块进行清理,并对该破坏林地案件进行了整改追责。

  2.接到此次交办信访件后,调查组人员再次进行调查,情况如下:林业部门在前期案件办理中,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对破坏的林地进行回填并将覆盖林地的石块进行清理,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施工;6月26日,林业局对现场进行了勘验,现场没有发现施工迹象,自6月21日查处后,现场再也没有施过工;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33000元。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中国建设银行”和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及学府花园社区、林虑社区等单位生态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无人监管,造成林州市区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百姓长期受到侵害,直接影响了市容,给“双创”工作抹了黑。

  1.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问题。2018年6月,该银行开始进行装修,现场存在脏乱现象,目前已经进行了清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中国建设银行住宅小区有住户占用公共绿地,堆放防腐木等材料,目前已经全部清理。

  经调查,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有环卫办,共聘用环卫工人105名,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并每天进行检查和督导。该街道办同时安排有网格员121人,负责各自网格内环保等工作的监督。经现场查看,该街道辖区环卫保洁工作管理中还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部分区域环卫保洁不到位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学府花园社区”应为学府花园住宅小区,位于林州市龙山中路35号,共有350户住户,由林州市学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经现场查看,该小区环卫保洁比较规范,但是存在垃圾收集箱破损、垃圾倒箱外等问题,7月3日已经对该小区破损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新安放垃圾箱10个。

  信访人反映的“林虑社区”属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管辖,经排查,林虑社区内无常年积存垃圾,但是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2日,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要求该街道环卫办切实加强管理,加大辖区环卫保洁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工作人员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杂物和垃圾,确保区域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对振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伟进行约谈,对向阳街网格员袁爱香进行约谈,对振林街道南关村村委会副主任崔邕笙进行约谈。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中国建设银行”和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及学府花园社区、林虑社区等单位生态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无人监管,造成林州市区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百姓长期受到侵害,直接影响了市容,给“双创”工作抹了黑。

  1.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问题。2018年6月,该银行开始进行装修,现场存在脏乱现象,目前已经进行了清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中国建设银行住宅小区有住户占用公共绿地,堆放防腐木等材料,目前已经全部清理。

  经调查,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有环卫办,共聘用环卫工人105名,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并每天进行检查和督导。该街道办同时安排有网格员121人,负责各自网格内环保等工作的监督。经现场查看,该街道辖区环卫保洁工作管理中还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部分区域环卫保洁不到位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学府花园社区”应为学府花园住宅小区,位于林州市龙山中路35号,共有350户住户,由林州市学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经现场查看,该小区环卫保洁比较规范,但是存在垃圾收集箱破损、垃圾倒箱外等问题,7月3日已经对该小区破损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新安放垃圾箱10个。

  信访人反映的“林虑社区”属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管辖,经排查,林虑社区内无常年积存垃圾,但是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2日,林州市振林街道办事处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要求该街道环卫办切实加强管理,加大辖区环卫保洁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工作人员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杂物和垃圾,确保区域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对振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伟进行约谈,对向阳街网格员袁爱香进行约谈,对振林街道南关村村委会副主任崔邕笙进行约谈。

  反映情况:举报安阳市林州市采桑镇柏峪村万迷拴,身为村干部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养了近百只羊,每天粪尿满街流,苍蝇满街飞,不是吃庄稼就是啃树皮;万三存放的羊,每天吃庄稼,啃小树皮,群众叫苦连天,一听抓环保,表面说卖掉了,实则藏在岭后万苍伏核桃园羊圈内。二人骗取财政补贴后再明目张胆放羊,对群众利益造成很大损失,对林业造成很大损失。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林州市采桑镇柏峪村万迷拴养羊场,原位于村庄内,存栏40只;反映的万三存养羊场,原位于村庄外西北机井附近,存栏20只,存在粪便乱排、苍蝇多问题。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上述2家养羊场均属于禁养区。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采桑镇已经于6月25日前对禁养区内的万迷拴、万三存养羊场关闭到位,万迷拴、万三存将养羊场搬迁到了村外限养区。目前,采桑镇已经要求限养区内的万迷拴、万三存养羊场按照限养区养殖场治理标准,7月25日之前高标准整治到位。截至目前,采桑镇未对万迷拴、万三存养羊场进行任何奖补,如果万迷拴、万三存能在7月25日之前将养羊场彻底关闭到位,将享受采桑镇关闭养殖场财政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东姚镇下郊村,村周边的路边多个养殖户目前仍在经营。村里仍旧是臭气冲天、苍蝇满天飞,对广大村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危及着村民的健康安全。在这次综合整治污染中,镇干部马旺兴与下郊村干部相互勾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村党支部书记知难而退,以外有工程为由,一走了之,逃避整治,通过手段获得了环保资格并且挂牌。黑恶村霸村长马海生当道,村民敢怒不敢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下郊村位于东姚镇东部山区,共涉及养殖场3家,其中,养猪场2家(田建国、王海增养猪场)、存栏700余头,位于村东70余米;养鸡场1家(王计林养鸡场)、存栏2万余只,位于村东南200余米。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上述3家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但是存在苍蝇多、气味难闻问题,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由于距离村庄较近,经与3户养殖户沟通协调,3户养殖户自愿把养殖场关闭或搬迁。王计林养鸡场确保在2018年8月5日前关闭到位;田建国、王海增养猪场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搬迁到位。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东姚镇下郊村,村周边的路边多处养殖户目前仍在经营。村里仍旧是臭气冲天、苍蝇满天飞,对广大村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危及着村民的健康安全。在这次综合整治污染中,镇干部马旺兴与下郊村干部相互勾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村党支部书记知难而退,以外有工程为由,一走了之,逃避整治,通过手段获得了环保资格并且挂牌。黑恶村霸村长马海生当道,村民敢怒不敢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下郊村位于东姚镇东部山区,共涉及养殖场3家,其中养猪场2家(田建国、王海增养猪场)、存栏700余头,位于村东70余米;养鸡场1家(王计林养鸡场)、存栏2万余只,位于村东南200余米。根据《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上述3家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但是存在苍蝇多、气味难闻问题,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由于距离村庄较近,经与3户养殖户沟通协调,3户养殖户自愿将养殖场关闭或搬迁。王计林养鸡场确保在2018年8月5日前关闭到位;田建国、王海增养猪场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搬迁到位。

  反映情况:安阳市滑县焦虎乡小马村,1、村东头有家废旧塑料加工厂,老板叫杨令,占用耕地,给当地政府每年都交费,等检查走后再把设备拉回来继续生产,该厂老板用村里的喇叭吆喝恐吓举报的人。2、该村西头过一个桥桥西路南,有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占用耕地,挖渗坑污水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

  该厂全称:滑县焦虎镇小马村环宇新型材料厂,位于小马村村东,负责人:杨令。信访人投诉问题部分属实,给当地政府每年都交费,等检查走后再把设备拉回来继续生产不属实,占用耕地属实;另外一个废旧塑料加工厂内有机器不属实,非法占用耕地属实。

  针对反映“小马村环宇新型材料厂,非法占用耕地问题、等检查走后再把设备拉回来继续生产”的信访问题与第5批D096号、第16批D114号、第17批D070号信访举报件一致,已处理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在滑县电视台及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另外一个废旧塑料加工厂全称为:焦虎镇小马村王红光塑料厂,负责人:王红光,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厂内无设备及原料,不存在挖渗坑污水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

  针对非法占用耕地问题,滑县国土局测绘队已现场勘查,该厂用地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综合规划,已对该厂违法占用土地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编号:滑国土监(2018)23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要求焦虎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频次,确保辖区内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反映情况:鹤壁市淇县解放桥附近东方化工厂,生产中废水排放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淇县环保局包庇东方化工厂污染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1、经淇县专案组现场检查,反映的“东方化工厂”即为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淇县淇石线解放桥附近。该公司生产废水重复融料,冷却水循环利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向地下排放的情况。2018年6月29日,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周边水井水质采样检测,采样时西岗镇政府工作人员、包公庙村两委干部及淇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均在现场监督。目前水样正在检测,预计7月15日前出具检测报告。2、近年来,淇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对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一是2015年12月22日,淇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未经除尘设施直接排放。淇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了《淇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淇环罚〔2016〕001号),给予该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是2017年4月30日凌晨,淇县环保局在夜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利用水泵向赵家渠抽排的违法行为,淇县环保局立即连夜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淇罚决字〔2017〕第1002号),给予该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淇县公安局对该公司责任人臧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淇县环保局对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出现的环境违法问题都能够及时立案查处,不存在包庇东方化工厂污染问题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将按照网格化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

  反映情况:济源市下冶镇陶山村、坡池村的树木、林地遭到破坏,陶山村铝矾土被盗采。

  调查核实情况:6月20日,我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关于下冶镇陶山村、坡池村的树木、林地遭到破坏问题,我市已分别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第18批6号(为X027)和第19批2号(为X034)案件办理结果中进行了公示。关于陶山村铝矾土被盗采问题,系2017年11月下冶镇非煤矿山办公室副主任吴某在未依法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回填废弃矿坑中的铝矾土进行开采,并通过货船运出销售。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已成立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对吴某处以罚款人民币9.9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我市将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林业和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非法占用林地和盗采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生态环境资源安全。

  反映情况:济源市邵原镇黄楝树村,开发商新建一个原始森林漂流,采挖毁坏河道,垃圾遍地,污染河水。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8日,我市对该漂流项目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关于新建漂流问题江南app。该项目2014年5月建成运营,但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关于采挖毁坏河道问题。该漂流项目建设地点在邵原镇东阳河河道内,已建成约7公里的漂流水道,改变了原河道的自然状态,对河道生态有一定影响。关于垃圾遍地和污染河水问题。现场检查时,该漂流项目处于停止运营状态,设施未拆除。漂流服务下站和漂流服务中心设置有可移动垃圾箱,漂流服务中心东200米处建有1座垃圾中转站,沿线未发现有垃圾乱堆乱倒和污染河道问题。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该漂流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从2013年12月开始,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先后向济源市黄楝树原始森林漂流有限公司下达了公告、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环境监察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逾期未履行处罚,市环保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项目已于2017年10月17日停止运营,我市责成该公司在2个月自行拆除设施,并对河道进行生态恢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设施和进行河道生态修复,我市将依法组织实施。

  反映情况:濮阳市濮阳县慷达食品园内有家洁龙消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没有用(为了应付检查而设置),洗碗废水直接通过暗管下水道排到马路对面的麦田里,至今无人管理。投诉人已经给督察组写信。

  濮阳县环保局、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城东办事处)对洁龙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正在运行,隔油池、沉淀污水池及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有跑冒滴漏现象。该公司厂区生产废水首先排入隔油池、沉淀池,然后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到红旗路南侧市政污水管网内,然后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生产清洗餐具时使用的是向广州馨香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购买的专业餐具洗涤剂,不存在使用火碱的情况,并且有2017年5月17日由河南华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经现场排查核实,该公司生产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正在运行,不存在治污设施停运,生产废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到红旗路南侧市政污水管网内,不存在洗碗废水直接通过暗管排放到麦田里的现象。

  针对该公司“跑冒滴漏”现象,排污管道使用软管的问题,濮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委托监测单位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6月24日,经监测报告显示,废水COD浓度为518mg/L已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根据监测报告超标情况,濮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十万元。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濮阳市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四村(牛村、吴拐村、枣科村、荣村)交界处有一大型无证经营的红砖加工厂(燃煤),产生大量污染,烟尘污染、噪音污染、黑烟污染,排热蒸汽破坏耕地,超大震动毁坏村民房屋,同时还存在拉砖碾压破坏道路及占用土地情况。日夜连轴生产且紧邻四个村庄及公办小学,严重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身体健康。”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与第15批X053(*)举报内容一致,举报内容不属实,已公示查处结果。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南侧濮清南水渠西侧有一严重影响河水质量小吃一条街。该小吃街是一处未经规划、未经许可的个人私自违规建筑。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租给了现有的数十家小吃摊和私设的小吃摊位,专为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开设,距离河边1-2米的距离,生活垃圾及污水随时倒入河中,给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被举报小吃街为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南侧书香美食城,经营公司为河南靖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共建有门市房84间。

  关于反映小吃街是一处未经规划、未经许可的个人私自违规建筑的问题:被举报的小吃街位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濮大)东大门南侧,属濮大已征土地,无规划许可手续。

  关于反映生活垃圾及污水随时倒入河中,给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的问题:小吃街所有商户的污水全部统一通过管道排放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污水管网,同时,该小吃街配置有垃圾筒,收集后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并且该小吃街管理房制定有专门的管理制度,禁止污水及垃圾随意倾倒。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及污水入河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违建拆除问题,目前濮大处于放假期间,所有商户均已关门停业,无法联系,因需商户配合核实搬离物品,计划待商户开门营业后,协调有关部门三个月内拆除完毕。

  反映情况:辉县市三和砂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辉县市黄水乡西平村中水小队风门口做旅游开发,在无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大面积违规破坏树木和植被,废料、废渣堆放在河道内,造成生态破坏,投诉人要求恢复原貌或者作出相应的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该项目“无环保手续”问题,经调查,属实。辉县市环境保护局于6月19日对该项目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辉环监改字〔2018〕第10号),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正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2.关于该项目“大面积违规破坏树木和植被”问题,经调查,该部分内容属实。辉县市林业局于6月21日对该项目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辉林停字〔2018〕第002号),目前已经立案调查,辉县市林业局正在组织林业专家对现场林地破坏面积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确定后作出进一步处理。3.关于该项目“废料、废渣堆放在河道内”问题,经调查,该部分内容不属实。辉县市河道管理处已到现场勘察,根据现状调查结合卫星地图河道范围坐标,确认施工处不属于河道。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项目已停工,待完善项目有关手续。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开发项目环境管理,加大旅游开发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持边开发、边保护的原则,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杜绝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问责情况:上述项目由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原任局长施瑞在任期间主导开发,2018年5月3日,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局长施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反映情况:新乡县小吉乡新乡市鼎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煤气炉,环保不达标,无组织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来信反映的新乡市新乡县小吉乡实为新乡县小冀镇。该公司年产2万吨玻璃器皿项目于2016年12月在新乡县环保局进行备案,生产过程中使用两段式煤气发生炉,窑炉废气建设有SNCR炉内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治理设施。2017年11月11日对该公司工业窑炉出口废气进行检测,氮氧化物浓度为2930mg/m3(排放标准400mg/m3),超排放标准6.3倍。随后,新乡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7年11月14日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2017年11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伍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7年12月8日,新乡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后督察时,企业已停产。经调查,该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是因为SNCR炉内脱销效果不好造成的,在停产期间,该公司对SNCR炉内脱硝设施进行了改造。接到中央环境督察组转办案件后,新乡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目前,该企业正在对废气自动在线设施进行调试,已完成CEMS验收比对监测,正在申请验收。经查,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工段有烘口机废气、投料阶段、配料阶段、原料煤投料、原料堆存及原料煤堆存。其中,烘口机废气环评未做要求;投料阶段要设置全封闭式投料;配料阶段混料仓设置折叠式盖板;原料煤投料工段进料斗三面封闭,并于进料斗上方设置顶棚;原料堆存及原料煤堆存密闭存放。现场检查,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工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环评要求一致。

  反映情况: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1.李台村养殖场散发难闻气味。2.龙泉村老造纸厂院内有十几个化工作坊,排放刺鼻气味,因为检查,村里让这些作坊停产,怀疑夜间偷偷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李台村养殖场散发难闻气味”的问题。经调查属实。6月20日~21日,七里营镇政府和县农牧局相关人员联合对李台村养殖场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养殖场42家,其中3户养殖蛋鸡、1户养殖长毛兔、38户养殖生猪。各类畜禽存栏8816头(只),其中有5家建设有晾粪场、污水储存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但尚需完善。其余37家养殖户均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粪污乱堆乱放,气味难闻。2.关于“龙泉村老造纸厂院内有十几个化工作坊”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龙泉村老造纸厂为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南,该公司于2012年年底破产倒闭。目前,原豫北分公司厂区内共有两家化工厂,分别为河南省龙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和新乡市聚星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不属于化工作坊。河南省龙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位于七里营镇龙泉村原豫北纸厂存放麦草的南草场,法定代表人梁建伟,年产600吨葸醌项目被列入2016年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整顿规范类项目,于2016年12月在新乡市环保局进行备案。新乡市聚星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七里营镇龙泉村原豫北纸厂污水处理站内,法定代表人徐兴旺,年产10000吨处理药剂项目,被列入2016年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整顿规范类项目,于2016年12月12日在新乡市环保局备案。3.关于“排放刺鼻气味,因为检查,村里让这些作坊停产,怀疑夜间偷偷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河南省龙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葸醌项目由于市场原因,长期停产(后附电费清单),不存在排放废气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新乡市聚星龙水处理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处理药剂项目江南app,环评文件显示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气和工艺废水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正在生产,防治污染设施建设与环评文件相符,生产车间及厂区内未闻到明显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李台养猪场散发难闻气味问题,新乡县政府随即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工作时限,要求七里营镇政府与新乡县农牧局于2018年6月30日前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在9月30日前完成李台村所有养殖场的整治工作,彻底解决该村养殖污染问题。

  反映情况:辉县市吴村镇柳湾村西北方向有家砂场在偷挖料,村支部书记去制止时,被该厂负责人打了。投诉人向当地12369热线反映,工作人员称管不了。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有家砂场在偷挖料”问题,2018年6月21日16:17,辉县市水利局河道管理部门薄壁段段长马连杰接举报电话,称在峪河主支柳湾村齐宝砂场附近,有村民围堵拉料车现象,当即组织工作人员赵卫超、高翔等于16:33抵达现场。当时,现场群众围堵了4台重型运输车辆(空车),经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发现该砂场是位于吴村镇柳湾村北的齐宝砂场,该砂场北出口距离河道约60米左右,砂场东、西、南均为玉米地。6月22日上午,水利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查看,砂场备料区内未有大车经过痕迹。成品区内有明显大车经过痕迹。经调查询问当天在场的当地群众,称21日下午的4辆车在砂场装了成品石子,当地村民和村干部阻止该砂场出售石子,随后,装石子的大车又将石子卸到原地。根据水利局河道部门调查情况显示:1.当天在河道内未发现采砂器械及运输车辆;2.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河道内有私采乱挖现象;3.经调查在场群众得知,该砂场所卖的石子为以前加工成的存料。2018年6月23日,辉县市矿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砂场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和走访调查。经调查,该砂场位于吴村镇老孟庄村与柳湾村交界处,2015年5月建场,砂场内所存放的原料是2015年年底至2017年4月份断断续续收购的石料。2017年4月份,吴村镇政府开展了一次砂场拆除设备整治活动,该场按照整治要求,拆除了生产设备。但2017年年底又私自建场,大约生产了20天,被吴村镇工作人员发现后停止了生产,2018年5月12日,吴村镇政府通知该场限期一周时间做到“两断三清”,2018年5月18日,吴村镇政府组织人员到该场拆除了生产设备。2.关于“村支部书记去制止时被该厂负责人打了”问题:2018年6月21日凌晨1时许,辉县市公安局吴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吴村镇柳湾村西北地的砂场在出砂,村干部组织群众进行阻止,双方发生了冲突,有可能发生打架。吴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围观的群众已有20多人,他们将5辆拉砂的大车拦在了砂场前的路上不让走,民警将村干部和部分知情群众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凌晨5时许,吴村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称,村干部返回村上后,又去了柳湾村西北地的砂场。被拦的5辆大车车主也赶到了现场,他们准备强行把车开走。柳湾村村干部杨胜强见此情况,便上前阻止,这3位车主便将杨胜强拉到路边按倒进行殴打,放走了1辆车,其余的4辆车被群众拦住。民警再次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立即通知120将伤者杨胜强送往辉县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将3名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对3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执行行政拘留。3.关于“投诉人向当地12369热线反映,工作人员称管不了”问题:经调查,6月21日2时左右,环保局12369接到举报电话称,辉县市吴村镇柳树湾村西北方向有一家砂场在偷挖混料。值班人员回答,偷挖混料这个情况属于砂管局或矿管局管理,不属于我单位管理,并没有说我单位管不了。举报人要上级举报电线,然后举报人要环保部举报电话,值班人回答不知道。后来,举报人又一次打来电话问环保部举报热线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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